8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三明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罚款61万元 。同时,翁志日(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警告,并处罚款7.5万元 ;曹招根(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收展发展部负责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警告,并处罚款4.5万元 ;刘会永(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个险企划部经理)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被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郑贤斌(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代理人)
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支公司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
罚款8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3
翁健(时任中国人寿明溪县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警告,并处罚款2.6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公司
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
罚款18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5
周绍东(时任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协理和副经理)
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6
邓晓露(时任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协理和副经理)
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财务数据不真实等
罚款61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8
翁志日(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警告,并处罚款7.5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9
曹招根(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收展发展部负责人)
警告,并处罚款4.5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
10
刘会永(时任中国人寿三明分公司个险企划部经理)
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
三明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