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降成本、促消费、惠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首先,此次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动态核减贷款使用次数能够有效解决改善型群体“先卖后买”的贷款资格难题,为真实住房需求释放了政策空间。
其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有效减少购房者前期资金压力,尤其利好新市民、青年群体等刚需家庭。
此外,还提出扩大患重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拓宽了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外延,强化了其对居民长期居住品质的支持作用。
本次政策组合以精准化、人性化的制度设计,既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又强化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体现了政策因城施策的灵活性与保障民生的温度。(中指研究院苏州分院高级分析师金珂)
责任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