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13年前於2012年10月1日,香港南丫島西北的西博寮海峽發生撞船海難,造成39人罹難、近百人受傷。死因裁判官2020年原決定不召開死因庭,但在多名遇難者家屬多年堅持,包括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下,前年終獲上訴庭頒令召開死因研訊,排期於本周二(6日)展開。據了解,是次死因研訊不設陪審團,預計需時60日,會傳召海事專家及處理多達410名證人供詞,有遇難者家屬直言希望透過研訊還原真相。
南丫海難死者家屬趙炳全,就即將展開的死因研訊接受傳媒詐問時表示,事發當晚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出海觀賞煙花,期間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南丫四號」入水下沉,釀成39人死亡。當中趙炳全與妻女在海難中倖存,但胞姊罹難。
趙炳全指出,「南丫四號」有條很大的裂痕,獨立調查委員會沒有交代成因;另外「海泰號」的船頭有一塊鐵片,是否那塊鐵片造成「南丫四號」那麼大的裂痕?他認為有些人需要出來作供,交代自己設計船隻為甚麼會犯錯,誰負責批准圖則?「我們想追究的是他們的失職在哪方面?希望可以還原事故真相。」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死因庭會為39名死者一併研訊,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審理。翻查資料,死因裁判官早前已進行至少3次研訊前檢討,提及警方提交更新的調查報告,研訊證人包括死者家屬委聘的海外船舶工程專家,將分析被撞沉的「南丫四號」漏裝水密門的影響。
2013年政府公布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詳列沉船經過、海事部門制度問題,包括「南丫四號」船身鋼板厚度不合標準、船上未安裝水密門、船上的座椅安裝不牢固,卻依然可通過驗收等,並批評港燈未依規定安排4名合資格船員,及未提供兒童救生衣等。
最終,「海泰號」船長因誤殺罪判囚8年;「南丫四號」船長亦被裁定海上危害他人安全罪成,判監9個月;另外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則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處監禁16個月,但他服刑4個半月後提出上訴,至2018年11月,蘇獲判刑期上訴得直獲釋,但維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