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今日(18日)踏入第一百一十二天審訊。黎智英第二十日出庭自辯作供。辯方展示一則於2020年7月6日黎智英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立即指出,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指出這是普通法下的一貫做法。黎回應指他當時並不知道,稱自己是被《蘋果》的新聞報道誤導了。
杜官隨即質疑黎早前在庭上一直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之前,沒有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回覆指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是被《蘋果》報道誤導了。辯方問黎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黎稱他有看過,否則不會寫那則帖文。
辯方隨即展示上述《蘋果》新聞報道,黎閱讀後發現報道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籣就此質問:「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所以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有誤導我。」李官及杜官均立即質疑黎剛才明明說自己有看過報道,現在怎麼改口,黎辯稱自己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所以寫了帖文,稱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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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