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36歲無耻之徒,涉在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混水摸魚發災難財,以一張騙來屬於他人的身份證副本,假冒災民騙得「災民證」後,再用該身份證副本及「災民證」於11月29日至12月9日期間,向三間社福機構合共騙得1.8萬元援助金。疑犯於前日(9日)被警方拘捕後,今日(11日)被落案暫控一項「欺詐」罪、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明日(12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指,一名大埔火災災民於12月5日報案,指懷疑有人於11月29日至12月2日以其住所單位登記俗稱「災民證」的緊急救濟登記證,並向兩間社福機構成功騙取1萬元及3000元援助金。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前日在大埔趁該假冒災民的男子再向一間社福機構騙取5000元援助金離開時,當場將其拘捕。
警方相信,被捕男子於11月29日以一張屬於他人的身份證副本,趁職員忙於為災民登記時,混水摸魚成功登記騙取「災民證」,隨後再干犯至少三宗詐騙援助金案。而該張屬於他人的身份證副本,於是疑犯於今年6月一宗假冒官員的電話騙案中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