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打擊騙案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而「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亦是警方高度關注的類型案件,此類案件的受害人大多是長者,損失的金錢往往是畢生積蓄,令他們有重大財務損失,造成沉重心理壓力。
針對近期發生的同類案件,新界南總區刑事部人員經深入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及情報搜集後,成功鎖定一名疑犯身份,於昨日(26日)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一名報稱無業的17歲本地男子,他涉及新界及九龍共7宗「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涉款金額共約110萬元。單一最高損失金額達52萬元,最低的有5萬元。
新界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王德揚今日(27日)表示,該7宗案件俱發生於今年9月,受害人均為退休長者,包括6女1男,年齡介乎68至86歲。騙徒手法一如既往,會假扮受害人的子女或孫兒,訛稱因刑事案件被捕扣留並急需保釋金,金額由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
騙徒同時要求受害人不要把事件告知其他人,受害人往往因擔心家人安全,從而答應騙徒要求而準備保釋金。騙徒其後會再聯絡受害人,聲稱會有一位朋友相約受害人交收保釋金,當交付保釋金後,受害人成功聯絡其孫兒或家人,始知自己受騙並報警求助。
初步調查顯示,疑犯因貪心欲「搵快錢」,在網上聽從陌生人指示協助收錢,每次犯案後僅收取約500港元報酬。他為了此微薄報酬選擇鋌而走險,從而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警方正追查詐騙集團的其他成員。
王德揚指出,7名受害人俱曾聽過電話騙案的犯罪手法,但因一時情急而墮入騙局,詐騙集團正正利用受害人的此種心態行騙,此等卑劣行為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由於此類案件盛行及其嚴重性,警方會考慮徵詢律政司意見向法庭申請加刑。
警方呼籲青少年不要因一時貪念去「搵快錢」而鋌而走險,更不要以為簡單協助收錢便不會負上刑責,這樣做會賠上自己的前途及寶貴的光陰,切記不要心存僥幸而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