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撐暴「奀星」阮民安,上月涉嫌在土瓜灣一間超市,盜竊花生、薯片、可樂等11件貨品,總值約144元,被控一項盜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案件原訂7月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惟阮民安未有到庭應訊。裁判官陳志輝應控方申請,向阮民安發出拘捕令。阮民安9日晚上在其個人fb發帖文自稱已「着草」離開香港,又語帶挑釁地聲稱根本無打算上庭應訊。
對於阮民安在提堂日「失蹤」,有網民嘲諷阮民安「上次唔記得拎單,今次又唔記得上庭,下次又唔知用咩理由同法官解釋。」更有網民留言指阮民安「死雞撐飯蓋」博同情,「唔知佢今次會唔會又講被打壓,最離譜係仲有人課金畀佢。」至晚上,阮民安在fb發帖承認潛逃,又重施故技重施聲稱被打壓,再被大批網民嘲諷和怒斥他是「懦夫」及作故仔,「果然又係聲稱被屈,信佢一成都嫌多」。
45歲的被告阮民安,報稱無業。控罪指,阮民安於上月18日,在九龍城馬頭角道40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偷竊兩支茶,三支可樂,一支水、兩包糖果、一支桶裝薯片、一盒餅乾、一包花生,總值港幣144.5元,而上述物品為牛奶有限公司的財產。
阮民安上月被捕,扣查至翌日凌晨4時才保釋,當時警方已起訴他相關罪名,阮民安已知悉7月9日提堂,但其後在社交平台混淆視聽,發帖聲稱:「放心,無穿無爛,琴晚早瞓仲瞓得都幾冧下」,聲稱購物後「記得拎單,14蚊好,140蚊好,1,400蚊都好!原來有起事上嚟,單係咁重要!」並上載一張有可樂、薯片的零食圖片,令人以為他只是忘記取收據。有網民留言質問:「一係偷,一係冇偷,唔使玩字眼呃人。」
資料顯示,阮民安在黑暴期間,利用社交媒體撐「暴」播「獨」,咒罵法官和煽動仇警,更捏造販賣曲奇餅資助黑暴少女的故事騙財。他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兩罪,2023年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6個月。法官練錦鴻當時判刑指,阮民安在社交平台上的帖文附帶為「黃店」和其演唱會宣傳,其實是用煽情文字煽風點火,趁火打劫以吸引更多捐款,又斥阮民安利用挑撥對政府的不滿,以道德綁架他人同情心來自肥,以犧牲社會安寧謀取私利,比普通詐騙罪犯更卑劣,而鼓吹「港獨」危害國家安全,對社會為害不淺。
阮民安刑滿出獄後,至去年5月在Fb發文聲稱已移居英國,狂言「有生之年都不會回香港」,但今年初他又發文指自己已經返港,並死撐指「返嚟嘅原因係我原來畀(俾)食環署告緊。」其帖文惹來不少網民嘲諷「無錢而且無技能就要返嚟香港,做佢嘅『香港人呃香港人』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