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境處由本周一至昨日,一連四日在全港多區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又聯同警務處展開行動,拘捕1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26個目標地點,包括工業大廈、住宅大廈、餐廳及商場,拘捕11名懷疑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他們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3男8女,當中1男1女持有「行街紙」,2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
聯同警方的行動,執法人員於西區搜查了21個目標地點,拘捕2男3女懷疑非法勞工,當中1男1女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