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加快培育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队伍,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为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2024年全省聚焦粮油等大宗产品加工业、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120名。
据悉,“头雁”项目实施中,每个县选择2至6名乡村产业带头人,按照个人申请、县级推荐相结合,市(州)初审、省级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对象。围绕全省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的人才需求,落实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任务要求,对带头人进行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
培训综合采用集中授课、线上学习、实践交流、导师帮带等方式进行培育。培育机构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四大模块基础上,增加产业发展、市场营销、金融管理、信贷保险、品牌打造、电子商务等综合性培训内容,采用课堂讲授、主题交流、分组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组织“头雁”用好“头雁培育学习系统”开展线上学习。在开展理论授课的同时,结合青海实际,精选多个农业示范区和省级农民培训实训基地、省级示范农场、合作社,作为“头雁”长期深度体验式教学基地,有计划分批组织参观学习。并为每名“头雁”配备一名专业指导老师,鼓励导师到学员所在主体开展上门指导,与学员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帮助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此外,为充分调动“头雁”学习积极性和产业发展主动性。加强综合配套支持,通过产业扶持、职称评定、评优表彰、科技服务等政策,进行针对性支持。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帮扶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乡村工匠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吸纳带头人参与并发挥作用。在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人才评价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重点考虑。入选“昆仑英才·乡村振兴人才”,作为乡村人才列入农民培训师资库,在农民培训中优先聘用,并在项目扶持和政策补贴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