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
兩名受害人在酒吧認識一名女騙徒,因對方經常邀請她們吃喝玩樂,從而與對方建立友誼和信任
○2024年12月27日
女騙徒邀請兩名受害人即日到泰國免費旅遊,當兩人抵達當地後,即被送往緬甸一個詐騙園區
○2024年12月30日及2025年1月1日
警方先後接獲兩名受害人的家屬報案求助,其後家屬被分別要求支付2.8萬美元以換取自由
○2025年1月11日
警方經聯同入境處要求泰國及緬甸當局協助和跟進,兩名受害人安全返港
○2025年1月13日
警方根據兩名受害人提供的資料,以「串謀詐騙」罪拘捕涉案的32歲女騙徒
資料來源:香港警察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蕭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