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本周二(19日)公布,5月13日處理一宗在禁止駕駛期間駕駛案件,過程中,警員發現涉案男子(楊某)對其任職之工作內容、地點及僱主的資料均一無所知,懷疑當中涉及虛假聘用情況。
局方隨即展開調查,於5月14日在大三巴附近一間餐廳接觸到男僱主(張某)及其妻子(潘某),同時發現店內多名登記的外地僱員並無實際工作跡象,遂將張某及潘某帶返警局協助調查;其後於5月15日在關閘口岸截獲三名涉案虛假男女僱員(謝某、李某及冀某)。
經查問,潘某承認自2025年起,透過一名內地男中介(歐某),先後介紹張某以虛假聘用方式聘用8名內地男女,並從中收取合共480,000元人民幣的不法利益,潘某負責每月偽造虛假的發薪紀錄及出勤紀錄,目的為防備警方揭發事件。楊某、謝某、李某及冀某均承認與張某建立虛假勞動關係,目的為方便進出本澳。
涉案張某及潘某分別為50多歲及40多歲本澳居民,楊某、謝某、李某及冀某年齡均為30多歲內地居民,六人均涉嫌觸犯「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另外,涉案中介歐某及其餘四名虛假僱員,局方仍在追查當中。

(左起) 楊某、張某、潘某被警方拘捕。(治安警圖片)

(左起) 李某、冀某、謝某假僱員被拘。(治安警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