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李兰 5月15日,中骏集团控股(01966.HK)与中骏商管(00606.HK)发布联合公告,更新有关强制执行股份押记的最新情况。
根据公告,两家公司注意到,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提交的权益变动存档显示,此前已被接管的全部押记股份,约占中骏商管已发行股本的26.0%已出售予若干人士。
此次出售完成后,原持有相关股份的乐景不再于押记股份中持有任何权益,其在中骏商管的持股量减少至744,490,946股,约占中骏商管已发行股本的38.5%。乐景仍为中骏商管的控股股东。
资料显示,中骏集团曾通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乐景环球有限公司持有中骏商管约61.96%股权。
公告回顾了事件背景:中骏曾于2023年7月就2.55亿港元及8910万美元的多批次定期融资签订融资协议,后于2023年10月未能支付到期本金及利息。2023年12月,抵押代理已接管对托管账户及押记股份的独家控制权。乐景已无权行使押记股份所附带的投票权。
2025年,中骏商管实现收益约11.93亿元,较2024年微降约1.7%;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5792万元,同比上升约1.7%。规模方面,总签约建筑面积约4520万平方米,在管建筑面积约3600万平方米。
同期,中骏集团控股收益371.14亿。2025年,中骏集团控股连同其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全年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65.41亿元,及合同销售面积约80万平方米,按年分别大幅下降约41.7%及35.0%。年内物业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8,162元。
中骏集团控股创始人为黄朝阳。公开资料显示,1984年,年仅18岁的黄朝阳远赴东北,从经营机械零配件开始走上创业之旅。随后创办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正式进入房地产行业发展。后分拆中骏商管于2021年7月2日在港交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