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正就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6月在監獄內再度被捕,被控於2020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案件今日(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交付至高院程序,黃之鋒須繼續還押候訊。
現年29歲的黃之鋒由大律師司徒子朗代表,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代表。案件交付程序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經修訂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