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
当前位置:新闻 > 时尚 > 正文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套路将被整治
2026-04-10 来源:北京日报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聚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服装、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集中清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宣传、“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未规范标注广告中提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引证内容等5方面突出问题。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某网络平台购买羽绒服时,商家以醒目大字宣传“高充绒量、优质羽绒、强效保暖”,却在页面不起眼位置用极小字体标注“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收货为准”,刻意模糊、隐瞒产品真实材质,消费者收货后才发现衣服与宣传的严重不符。

这些“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套路,通过夸大宣传、隐瞒关键信息、模糊限制条款等方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成为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广告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率先组织开展“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聚焦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服装、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集中清理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宣传、“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未规范标注广告中提示用语、违规使用广告引证内容等5方面突出问题。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通过上门走访、普法宣传等多种方式,指导市场主体规范营销宣传行为,增强依法合规意识,源头防范“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经营者,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引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重要提示、免责条款应醒目标注,不搞“大字吸睛、小字免责”把戏。合法宣传优势卖点,拒绝“萝卜坑式”绝对化用语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投资理财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法律法规规定的提示用语。广告引证内容应当准确,并与所依据的实验结论、测量结果、检验检测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献、资料等的意思表达保持一致。(记者 张楠)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国通讯社(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