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觀塘警區為打擊區內街頭賣淫問題,一連7日(3月29日至4月4日)展開掃黃及移除宣傳賣淫標誌的行動,掃蕩區內多個賣淫黑點,包括物華街、輔仁街和康寧道,並在觀塘拘捕14名內地女子(25至53歲),當中11人已被控「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罪,其餘3人交由相關部門遣返內地。
行動中,人員巡查區內多座大廈,發現其中三座大廈的部分單位公開展示標誌,涉及宣傳或可合理被理解為宣傳賣淫。所有相關標誌已被警方檢取。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其他人,或者因不道德目的唆使其他人而在公眾地方遊蕩,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而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展示標誌宣傳娼妓服務,或宣傳由一名組織或安排娼妓的人士所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2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