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减免工作指引》,明确相关机构可享受多项税收优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善社区家庭服务供给。
根据指引,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其相关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此类收入可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此外,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服务的自有或通过一定方式取得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明确了优惠办理流程,多数情况纳税人可通过申报直接享受便利,旨在切实降低合规成本,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到老旧小区的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能力建设中,进一步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功能完善。
责任编辑: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