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补充通知,两类二手房交易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支持。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1月21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不予贷款的情形,直指潜在风险交易行为。
根据补充通知,二手房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的,将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新规对离婚后短期内的房产交易作出限制,规定借款申请人与原配偶在离婚后一年内,双方之间买卖二手房的,也不予贷款。
通知明确,“一年内”的认定以离婚登记日期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日期为起始日。这一规定旨在防范利用虚假交易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业内认为,此举标志着贵阳市在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防范贷款资金风险方面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