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9日)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在社交平台上發文表示,黎智英案判決具有標誌性意義,彰顯香港法院一直堅定不移地守護法治,亦不畏懼任何外部勢力威嚇的制度自信。
梁美芬認為,今次法庭的量刑結果是非常合理的。對於一眾被告,特別是黎智英,其角色明顯屬於主腦人物,長期以來不論在回歸前或回歸後,均是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地煽動香港社會對祖國、對特別行政區,以及對持不同政見人士的仇恨。透過誹謗、抹黑等手段,不但製造對立情緒,更鼓勵他人以行動回應,甚至演變為暴力行為,以所謂「五大訴求」為名推動違法活動。這些行為已經嚴重損害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亦突破法治最基本的底線,因為其本質是以傷害社會整體利益、危害無辜市民的生命與財產為代價,肆無忌憚地鼓勵他人以犯法、不擇手段的方式去達成個人政治目的。尤其在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的情況下,更清楚顯示其行為的嚴重性。作為一間在香港營運的報紙,本應以香港公眾利益為首要的社會企業責任,但事實恰恰相反。
梁美芬指,黎智英不但沒有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反而主動呼籲外國在經濟及政治層面制裁香港,這等同要求外部勢力懲罰八百萬香港市民,甚至企圖制裁整個中國及十四億中國人民。其造成的後果,至今社會仍在承受。從這個角度來看,相關行為可說是罪責極為嚴重,因此判處二十年刑期是完全合理的。法庭亦已充分考慮被告提出的減刑理由,包括其健康狀況及年齡因素,相關因素已納入考量,實在沒有進一步減刑的空間。
梁美芬續指,香港社會對這類案件一直有清晰而強烈的期望。回顧過去數年,有多少家庭因此而撕裂,有多少商戶和市民在動亂期間承受嚴重的經濟與生活衝擊,這些都是無法抹去的事實。是次判決具有重要的標誌性意義,因為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最核心的原則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必須得到切實執行。2019年時,社會普遍認為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確實存在漏洞,但即使如此,執法本身仍然必須嚴格而公正。如今香港有香港國安法以及其他本地法例,共同保障國家安全及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執法部門和司法機構已清楚向社會展示,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梁美芬表示,當年不少人受到誤導甚至被洗腦,錯誤地以為只要標榜宏大的目標,犯法便不會受到懲罰。如今的判決正正打破了這種錯誤觀念。黎智英本人亦曾倡議相關理念,結果不但害人,亦終須害己,最終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香港社會講求人人平等,絕不存在因為獲得外國勢力支持,便可以逍遙法外的情況。這宗判決將有助於進一步鞏固香港的法治品牌,並在國際社會面前重申香港司法制度的穩定性與公信力。
梁美芬強調,香港的法院一直堅定不移地守護法治,亦不畏懼任何外部勢力的威嚇,正是這種制度自信,才能逐步恢復市民在香港生活、工作及經商的信心。對於那些長期乞求外部勢力介入、干預本地事務的行為,今次判決亦具有「殺一儆百」的警示作用。傳媒肩負社會責任,更有維護國家安全與國土完整的基本責任,但相關行為卻完全背道而馳,反而主動呼籲他國制裁香港和國家,這正是最令人無法接受、亦最無可赦之處。
梁美芬相信,除了為香港社會劃出清晰而不可逾越的法治底線外,這宗判決同樣向外國及世界各地的投資者發出明確訊息。一直以來,香港之所以吸引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人來此生活、工作和投資,正是因為其宜居環境、自由經濟以及穩健的法治制度。無論是外國人、中國人,還是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士,香港一向歡迎他們,並會透過法治保障其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經營權利,一切均依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原則行事。
責任編輯: 何雪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