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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禁運物品包括針劑及藥膏入境 43歲旅客判囚4個月
2025-10-17 来源:香港文匯網

檢獲的藥物針劑、藥劑產品及藥膏。(政府新聞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海關9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偵破一宗旅客走私的案件,檢獲1100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物針劑、6800粒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劑產品及193支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膏,估計市值共約95萬元。該名涉案旅客今日(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進出口條例》(第60章),被判監禁4個月,而涉案藥物亦被充公。

海關人員9月10日於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截查一名43歲男旅客,經檢查後發現他將該批藥物針劑、藥劑產品及藥膏收藏於寄艙行李箱和個人行李中。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有效進口許可證下進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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