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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 | 北都區專法立法爭取明年完成 設法定園區公司專項撥款
2025-09-19 来源:香港文匯網

●特區政府爭取明年完成北都專法立法,設立法定園區公司並為其設立無須經立法會審批的專項撥款渠道。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芷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用上一章篇幅闡述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的政策,包括訂立專屬法例,授權特區制訂簡化的法定程序以加快發展步伐,包括設立法定園區公司並為其設立無須經立法會審批的專項撥款渠道等。有關的專屬法例預計可於明年初展開公眾諮詢,明年中提交立法會,爭取明年內完成立法工作。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在闡述施政報告有關推動北都及產業發展措施的記者會上表示,預計專項首筆款項仍需經立法會審批,再注資園區公司交由其自行運用。園區公司設有董事局,將加入特區政府、業界及公眾代表以作監察,並設交代機制,會定期透過年報等公開交代財政狀況,確保有一定透明度。

●北都發展委員會下設立三個工作組以加快推進北都發展。圖為建設中的河套香港園區。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 攝

陳茂波在昨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北都要加快發展需要強化土地建設,就要革新頂層治理體系、簡化發展流程所需。他期望透過該條專屬法例,得以授權特區政府制訂簡化私法定程序,加快建築圖則審批、放寬規劃限制、靈活處理土地賠償,以至人流、物流、資金流及數據更便捷地跨境流動等。

專項撥款需保彈性 暫未訂條件

他預計法定園區公司的專項首筆款項仍需經立法會審批,但日後無須就每個項目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園區公司將設有董事局,並會定期向公眾交代財政狀況。被問及專項撥款涉及多少金額時,他表示,特區政府在招商引資時須保留彈性,「如在現階段訂下一些條件未必是最聰明做法。」

就園區公司如有收益會否向政府分紅,陳茂波透露,園區公司將由特區政府全資擁有,但是否須分紅則具彈性,視乎公司日後發展計劃及資金需要。他舉例指出,機管局起初亦有分紅予政府,若之後要興建第三跑道、發展機場城市等,則無須「分紅」,相信園區公司未來也是採取類似做法。

他強調,有多種方式確保特區政府主導產業方向,例如設有服務合約,亦可掌有具否決權的股份等,有效運用不同法律工具及權力,以市場資金達到推動產業的目標。

●牛潭尾發展建議模擬圖。立法會文件圖片

新撥款方式確保效率與透明度

特區政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已針對專屬法例制定時間表,將於未來數月做好研究,明年初展開公眾諮詢,期望明年中將法案提交立法會,爭取明年內完成立法工作。她表示,由於園區公司以市場模式運作,涉及投資決策與商業敏感資料,現行公務工程撥款機制難以滿足其運作需求,因此須透過立法設立新撥款方式,同時確保透明度與平衡性。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及多項簡化行政措施,包括採用「分階段開發」模式,容許初期先建設及營運零售、娛樂或會議展覽項目等具先導性的低密度設施,藉此吸引企業進駐、創造收益和匯聚人流,發揮拉動作用再落實長遠發展。甯漢豪表示,新發展區由開始工程到成為成熟的發展區,往往需要十年或更長時間,對一些商業或產業用地,企業有時不太想建設永久設施,而產業與經濟發展亦會隨時間改變,因此期望由政府揀選合適產業或商業用地與相關企業商討,先建設臨時或較矮的構築物,進行例如展銷場或者會展設施,以至簡單的辦公室,到若干時間後政府就要確保長遠發展的落實。

她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在北都推行多元開發模式,包於今年第四季在洪水橋透過「片區開發」模式招標,政府傾向考慮用雙信封制,因為片區內有產業用地成分,「希望產業的質素能透過雙信封制更清楚地體現出來。」

企業落戶不排除直接批地

新一份施政報告並提出可採用直接批地等模式發展。甯漢豪表示,北都區有很多產業用地,特區政府會視乎企業優勢、帶來的經濟效益,是否發揮重要起動作用等再決定是否採用直接批地,而直接向企業批地的做法並非現時才提出,以往大學用地及產業用地曾有相應做法,會由政策局提上行政會議,再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以作直接批地,並透過土地註冊處的註冊程序公布。

陳茂波補充,會按授權範圍決定是否批地,行政會議會在批地前訂出一些參數,以作為審批的依據。

責任編輯: 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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