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14日,黑衣暴徒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暴動中瘋狂襲擊防暴警,導致多名警務人員受傷,其中一名警長被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咬斷無名指。律政司前日(8日)分3案入稟區域法院,就政府已向4名警務人員在工作期間受傷而支付的僱員賠償,向杜啟華等4人索償,其中兩案索償金額分別約為198萬元及10.6萬元。
3案原告均為律政司,首案被告為杜啟華。入稟狀指,兩名僱員、即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及偵緝警長梁啟業,於2019年7月14日工作期間受傷,因兩人傷勢是由杜啟華所致,故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25條及《退休金利益條例》第15條,向杜啟華追討政府已支付的僱員補償、因受傷額外批出的退休金、相關利息和訟費,但入稟狀沒有列明索償金額。
次案被告為梁柏添及李文謙,入稟狀指政府僱員張歷恆於2019年7月14日晚上約10時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工作期間受傷,其傷勢由梁柏添和李文謙造成,現就張歷恆的僱員賠償及他申索僱員賠償而衍生的訟費,向兩名被告索償共1,980,355.5元。
第三案被告為梁柏添及龔志遠,入稟狀亦指政府僱員郭兆恒於上述同日同地工作期間受傷,而他的傷勢則由梁柏添和龔志遠造成,律政司現就郭的僱員賠償向兩人索償共106,745.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