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广州市再迎两宗住宅用地出让,编号AH0215007和2024NJY-9,分别位于海珠区与南沙区,总建设用地面积21333㎡,总规划建筑面积89550㎡,起始总价21.03亿元。
海珠区东晓路东侧AH0215007地块,位于海珠区东晓路东侧、雅墩街北侧、建基路南侧,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1797㎡, 规划建筑面积59035㎡,容积率≤5.0,起始价19.01亿元, 起始楼面价32198元/㎡,最终由广州樾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越秀)以底价竞得,成交总价19.01亿元, 成交楼面价32198元/㎡。
2024NJY-9广州市南沙区涌岭路南侧、大涌东路西侧地块为安置房用地,所建房屋(住宅部分)须按照17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给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指定的被征收人或南沙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和企业。总用地面积9536㎡, 规划建筑面积30515㎡,容积率≤3.2,起始价2.03亿元, 起始楼面价6639元/㎡。截至发稿,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出底价,大概率将底价成交。
出让文件显示,南沙区安置房用地房屋购房款资金支付规则设定如下:
每个楼栋达±0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楼栋全部住宅购房款的20%,每个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楼栋全部住宅购房款的30%,每个楼栋取得联合验收备案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楼栋全部住宅购房款的30%,每个楼栋房屋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楼栋全部住宅购房款的20%。
购房款自2025年起支付,2025年购房款支付上限不超过整体购房款的20%,2026年购房款支付上限不超过整体购房款的30%,2027年购房款支付上限不超过整体购房款的30%,2028年付清剩余部分购房款。
每年度11月15日前完成当年度购房款核算工作,当年度11月16日至12月31日产生的购房款纳入下一年度核算。每年度购房款在12月15日之前完成支付。购房单位或购房人未按时支付购房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土地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因购房款资金支付产生的相关问题或争议,由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或解释。
责任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