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 明年1月25日起,香港所有配備安全帶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私家小巴、校巴、貨車等車輛的乘客必須繫安全帶,違者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事實上,公共小巴自2004年8月起已實施類似規定,但執法成效不一,近期警方於東九龍展開的「放蛇」行動發現至少31名小巴乘客未繫安全帶,顯示有相當數量的市民未能遵守法例。
新法例亦限制司機車頭放置超過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屏幕不超19厘米),違者罰款最高2,000元,的士司機違規使用多部手機的現象尤為突出。
香港文匯報邀請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治教育科技推廣會會長傅健慈,香港公共小巴車主司機協進總會主席張漢華,以及時事評論員、國際策略顧問鄭國鈞,共同探討小巴安全帶規定成效、巴士新法規以及的士「電話陣」執法等難題。
焦點一:小巴強制繫安全帶20年成效
公共小巴自2004年8月起強制乘客繫安全帶,違者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運輸署亦要求所有2023年9月之後首次登記的公共小巴在車廂内須安裝佩戴安全帶偵測及警示系統。惟近期警方「放蛇」行動結果顯示部分乘客安全意識仍然薄弱。
張漢華表示,一般而言年輕乘客較願意繫安全帶,長者因短途乘車嫌麻煩或安全帶太髒等原因常不遵守。安全帶偵測系統可有效提醒乘客,但成本高,業界盼政府資助。他指,警方「放蛇」執法具威懾力,不過乘客有機會在見到警方時才匆忙繫帶。他強調,安全帶保障生命,業界願清潔安全帶並優化設計,但需政策支持。
傅健慈指,小巴強制佩戴安全的法律框架完善,不過存在宣傳不足、乘客意識薄弱及執法力度不均等挑戰。短途乘客常忽視法規嚴重性,建議通過媒體、車廂廣播及標語加強教育,並規範安全帶質素以提升舒適度。他續說,執法需平衡隱私權,車廂攝影作為證據需車主同意並符合私隱條例,建議增加常規巡查及科技輔助。
鄭國鈞從心理學角度分析,部分乘客因「心理折扣效應」低估風險,認為短途無需繫安全帶。他建議改變宣傳策略,例如可強調不繫安全帶將失去保險賠償,或以搭車優惠獎勵守法行為,減少對執法的依賴,激勵乘客自律。
焦點二:明年巴士強制繫安全帶
明年1月25日起,所有配備安全帶的巴士乘客必須繫安全帶。九巴和龍運巴士目前有逾2,500輛巴士全車或上層所有座位配備安全帶,佔全數車隊六成,其中絕大部分行走快速公路路線的巴士,上層所有座位均會提供安全帶予乘客使用。城巴現時逾780輛巴士亦已於全車或上層所有座椅配備安全帶。
張漢華認為,雖然司機無須為乘客違規負責,但巴士與小巴的固定座位不同,巴士的結構複雜,載客量更大,還有站位,需依賴乘客自律與警方巡查執法,司機僅能靠廣播提醒,無法逐一檢查。
傅健慈表示,警方可通過「放蛇」、車廂攝影及路邊監察取證,但車廂攝影需符合私隱條例,AI監控成本高,建議政府補貼技術應用。執法應針對高風險路線,並與巴士公司合作,增加執法透明度亦有助減少公眾反感。
鄭國鈞提出,巴士執法需創新,例如在安全帶上加QR碼,乘客掃碼記錄繫帶行為可獲搭車優惠,激勵自律。他建議考慮孕婦等特殊群體的實際困難,設計更人性化的安全帶,以正向激勵取代過度執法。「逼迫未必有用,無益和危險的行為依然屢見不鮮。政府應多花心思,例如用螢光安全帶,遠遠就能看到誰沒繫,有公眾壓力自然促使大家守法。」
焦點三:的士司機違規使用多部手機
同樣於明年1月25日起,司機車頭不得放置超過兩部流動電訊裝置,違者罰款最高2,000元。的士司機常因導航和接單需要放置多部手機,影響駕駛安全。
傅健慈表示,警方用於檢查安全帶佩戴情況的方法(車廂攝影、路邊監察及「放蛇」等)同樣可用於車頭「電話陣」,執法應以安全為先。
鄭國鈞認為,警方「放蛇」行動雖具爭議,但出發點是保護市民生命財產,應視為必要手段,而非針對市民。「執法是警察的職責,但市民合作同樣重要。與其怪責『放蛇』,不如共同打造更安全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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