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信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严格审查代理人入职材料中学历证的真实性、虚增承保面积,被警告,罚款22.5万元。同时,刘成兵(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公司经理)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罚款2万元;高猛(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县支公司经理)因未严格审查代理人入职材料中学历证的真实性,被罚款0.5万元;任付超(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滨支公司经理)因虚增承保面积,被警告,罚款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行
信金罚决字〔2025〕8号
部分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审慎
罚款30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2
袁封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9号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3
冯东风(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行公司部总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10号
警告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信金罚决字〔2025〕13号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严格审查代理人入职材料中学历证的真实性;虚增承保面积
警告,罚款22.5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5
刘成兵(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公司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14号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警告,罚款2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6
高猛(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县支公司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15号
未严格审查代理人入职材料中学历证的真实性
罚款0.5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7
任付超(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滨支公司经理)
信金罚决字〔2025〕16号
虚增承保面积
警告,罚款2万元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