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人員,今日(13日)在新界區進行反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張展鴻表示,行動期間,交通部派員在粉嶺區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部私家車,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當中涉及兩名被捕本地男司機,年齡分別36及67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行動中,兩部涉案車輛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該車輛作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者,會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為非法載客取酬車輛,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行人有機會失去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