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河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警告,罚款24万元。同时,刘建国(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部负责人)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警告,罚款1万元;胡宗鹏(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部一区组训)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警告,罚款1万元;王宏斌(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警告,罚款5万元。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28万元。同时,刘燕(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保险部部门经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警告,罚款5万元;贺志强(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警告,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豫金罚决字〔2025〕70号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警告,罚款24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2
刘建国(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部负责人)
豫金罚决字〔2025〕75号
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警告,罚款1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3
胡宗鹏(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部一区组训)
豫金罚决字〔2025〕83号
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警告,罚款1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4
王宏斌(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84号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警告,罚款5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5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豫金罚决字〔2025〕85号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罚款28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6
刘燕(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保险部部门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74号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警告,罚款5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7
贺志强(时任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豫金罚决字〔2025〕82号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警告,罚款5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