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淮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元农业保险淮北中心支公司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5万元。同时,刘新领(时任国元农业保险濉溪支公司经理)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周冰(时任国元农业保险淮北淮相乡村振兴支公司经理)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
淮北金罚决字〔2025〕1号
信贷数据不真实
罚款41万元
淮北金融监管分局
2
张方远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小企业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淮北金罚决字〔2025〕2号
警告并罚款6万元
3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
淮北金罚决字〔2025〕3号
业务数据不真实
罚款15万元
淮北金融监管分局
4
刘新领(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公司经理)
淮北金罚决字〔2025〕4号
警告并罚款2万元
5
周冰(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相乡村振兴支公司经理)
淮北金罚决字〔2025〕5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