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去年11月2024香港法律周期間,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發表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相關政策今日(2月6日)起正式生效。調解條款列明,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使用調解作為爭議解決途徑。
根據政策宣言,政府將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並以此作為一般政策。律政司今日亦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調解規則(2025版本)》,就調解程序訂明了一系列規則,旨在與政府合約中的調解條款一同實施。
林定國在社交平台表示,政府期望透過牽頭在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以身作則,鼓勵私人公司跟隨,進一步推廣「調解為先」文化。律政司將為各政策局和部門提供支援及監察,確保政策順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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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合約加入調解條款政策今日起生效
責任編輯: 何雪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