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將於10月1日起開始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行會前見記者時回應香港文匯報提問時表示,在薪酬調整方面,政府一直沿用行之有效的機制,會參考六大因素,分別是本港經濟狀況、生活開支變動、政府財政狀況、薪酬趨勢調查數據、員方訴求以及整體公務員士氣,綜合研究今次的薪酬調整安排。公務員事務局已經同各公務員團體、代表會面交流意見,相關資料會交由行政會議作最終決定。
李家超表示,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是對現有機制的完善,亦配合提升政府管治水平的目標,兩者相輔相成。部門首長問責制要求各部門主管,除建立有效到位的服務制度,亦要打造優秀團隊;而清晰分明的獎罰制度,正是建設團隊的重要一環。
他指出,新機制透過客觀評核分辨公務員工作表現,表現優秀者可以繼續進步,表現未達標者則需要改善。今次新機制設有彈性空間,容許部門首長因應部門實際情況落實執行,並向公務員事務局匯報。局方訂立的門檻屬啟動監察機制之用,一方面讓局方掌握各部門執行情況,另一方面部門首長亦可就門檻的適用性、部門執行細節作出解釋,形成雙向溝通。
他又指,政府明白公務員需要時間適應新制度,政府亦會多加解釋、加強溝通。他強調,改革的目標是讓盡責、勤奮的公務員獲得更大認同與支持;同時要求表現未達標的人員積極改善,若持續未有進步,就會按照公務員管理及紀律制度處理。
整體而言,新制度講求賞罰分明、公平公正,既能區分工作表現優劣,亦會推動整支公務員團隊不斷進步,帶來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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