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大班麵包西餅於去年6月結業,3間有關聯的公司及董事廖志強,涉嫌拖欠47名僱員及欠薪共逾130萬元,被勞工處票控。案件今日(6月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臨時清盤人代表3間關聯公司承認共96張傳票控罪。暫委裁判官秦淑君考慮到案件及被告公司認罪,判處3間公司罰款共約25.18萬元。至於董事廖志強面對的15項傳票罪,則押後至6月29日答辯。
4名被告分別為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大班餐廳有限公司、母公司鴻和有限公司及董事廖志強。3間公司今日由臨時清盤人代表,當中大班麵包西餅承認38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以及37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大班麵包西餅於去年6月結業時,仍拖欠38名僱員5月至結業為止的薪金,涉款共約107萬元。大班餐廳承認2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及2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罪,涉及2名僱員和欠薪共約6.9萬元。
母公司鴻和則承認7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1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2項沒有付給年假薪酬、及1項沒有支付審裁處判令款項,涉及7名僱員及欠薪約24萬元。其中1名僱員向勞資審裁處入稟控告鴻和後,鴻和未有依法庭命令在指定日期後14天內,向該名僱員支付約8.1萬元的裁斷款項。
至於廖志強共面對15項傳票控罪,分別為7項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1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支付工資及代通知金、及1項沒有支付審裁處判令款項。他今日未有親身到庭,辯方申請暫緩答辯,以待辯方與律政司商討。秦官遂將其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訊,但強調這是最後一次押後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