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发布《吉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延包试点工作任务,2025年扩大试点,2026年全省试点,2027年持续推进,2028年基本结束。
《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即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延包方案、开展权属调查、推进合同网签、加强延包档案管理和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要求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开展延包方案公示、权属调查核实、调查成果公示、合同签订等网签流程工作,在线办理承包方信息变更、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互换、承包方分立与合并等日常业务,实现承包合同管理信息化。
为确保延包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案》要求,要坚持“大稳定”延包原则,依法依规从严掌握“小调整”,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方案》要求延包试点以户为单位,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含转让)为基础,以二轮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30年。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不变,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承包地。原则上要在第二轮承包合同到期后1年内完成延包。
《方案》强调,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参与延包。同时依法依规维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群体合法土地承包权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承包权益,鼓励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方案》要求,要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严格履行延包工作程序,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风险排查机制,依法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健全纠纷化解机制,稳妥解决纠纷。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阎红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