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機場警區昨日(7日)接獲一宗報案,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有一件手提行李內藏有違禁物品。該件涉案的手提行李屬於一名打算前往新加坡的19歲本地女子。
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拘捕該名女子。調查顯示,該名持有手提行李的女子涉嫌於其行李內藏有一件懷疑鐵蓮花的違禁武器。該名女子已獲淮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5年,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