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19歲青年昨日(7日)下午在屯門青山青山公路-青山灣段公廁,懷疑向自己淋潑懷疑易燃液體自焚,他其後涉嫌「縱火」被捕。據了解,涉案青年姓李,報稱侍應,他右腳二級燒傷,需送院治理。消息指,李男早年與一名姓張(19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女生拍拖,但近日兩人分手,惟他對前度念念不忘,希望能夠成功箍煲。
昨日下午約4時,李男相約張女到屯門黃金泳灘休憩處見面,張女與一名姓鍾(19歲)男同學赴約,期間李男要求復合被拒,情緒激動下在張女面前淋潑酒精自焚,詎料火勢不可收拾,在撲救無果、劇痛難當下走入除去燒着的衣服,鍾男同時協助李男脫去衣物,其右足踝亦被燒傷。事後,李男眼見自焚尋死亦未能打動張女,心灰意冷下遂返回屯門大興邨居所。
警員接報到場,鍾男需送院治理,人員同時發現現場有可疑焚燒痕跡,遂前往李男住所調查,發現當時他腳部燒傷,隨即把他拘捕並送院治理,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