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前日(16日)下午,警方接獲一名本地市民報警求助,指在較早時分於黃大仙區內一街市店舖工作期間,一名本地男子到上址購物,其後聲稱因身體狀況欠佳,要求店主幫忙把貨物送往新蒲崗一工廈單位。當事主與該名男子進入工廈單位後,男子突然從後搶去事主的背囊,事主嘗試掙扎,但匪徒隨即取起一塊長2.5米的電箱蓋指嚇,要求事主交出背囊,事主受驚下遭匪徒搶去背囊。讓背囊內有8000元現金、銀行卡及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匪徒得逞後,沿後樓梯抵達地面,並乘坐的士逃離現場。案件中,事主左肩膊及左膝頭受傷,隨即被送往醫院,經治理後已經出院。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督察鄭勵臻表示,刑事部人員隨即展開深入調查,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政府安裝的閉路電視,最後成功鎖定一名本地男子。警方同時相信,該名男子與今年11月杪至12月期間,在元朗及深水埗發生的兩宗搶劫案,以及12月分別於天水圍、長沙灣、油麻地及旺角發生的6宗盜竊案,以及11月杪在天水圍發生的一宗不付款而離去的案件有關。涉案的財物包括受害人的手袋、銀包、現金、信用卡以及電話等個人財物,總值超過5.1萬元。
至昨日(17日),警方在該名35歲本地男子位於荃灣的住所,以3項搶劫罪、6項盜竊罪及一項不付款而離去的罪名將其拘捕,並檢取疑犯犯案時穿着的衣物,以及起回部分受害人的失物。該疑犯已被扣留調查,稍後會被起訴相關罪名。鄭勵臻指出,疑犯的犯案手法明顯有精心部署,例如選擇清晨及深夜時分,一些寧靜的地方,向一些單獨外出的市民落手,從後搶去他們的手袋或背囊。而疑犯的盜竊手法目標明確,會選擇人流高峰期的街市落手,會趁人多聚集店舖時,隨即伸手入內,偷取在膠桶或錢箱內的現金,當店主發現現金不翼而飛,疑犯已在人群中逃去無蹤。
警方提醒市民,年近歲晚,市民更要提高警惕,單獨外出時盡量避免攜帶大量貴重財物及現金,切記財不可以露眼,尤其是人煙稀少的時分單獨外出,同時要留意身邊有否可疑人士,若發現可疑人士,應致電999熱線。警方重申,搶劫罪及盜竊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前者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後者可被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