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海關昨日(16日)根據風險評估,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輛出境中型貨車。經X光檢驗,人員發現車底部分的影像有異,隨後在貨斗底架內發現18個黑色袋,打開發現內有合共324隻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龜,市值約320萬元。涉案男司機隨即被捕。
被捕司機56歲,已被控以三項罪名,包括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企圖輸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瀕危物種,以及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將於明日(18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海關強調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執法,打撃跨境走私活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另外,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