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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广州分公司被罚没合计639792.74元:不实列支费用等
2025-03-21 来源:金融一线

3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因不实列支费用、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罚没合计639792.74元。

同时,王军伟(时任阳光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因不实列支费用、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警告并罚款合计9万元;黄保(时任阳光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不实列支费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张云平(时任阳光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因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陈俊宇(时任阳光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吴杰辉[时任阳光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33号

不实列支费用、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罚没合计639792.74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罚款20万元

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

罚款13万元

4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罚款12万元

5

王军伟(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不实列支费用、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警告并罚款合计9万元

6

黄保(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

理助理)

不实列支费用

警告并罚款5万元

7

张云平(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给予客户合同外利益

警告并罚款4万元

8

陈俊宇(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临时负责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警告并罚款1万元

9

吴杰辉[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警告并罚款1万元

10

刘柱棉[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

警告并罚款4万元

11

梁力(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总经理)

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

警告并罚款4万元

12

黄海巢(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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