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舉行“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 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新聞發布會。
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何艷春會上介紹,證監會持續對財務造假案件實施全鏈條打擊懲處:一是在處罰力度方面,2024年對61起財務造假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同比增長17%;案均處罰金額1,577萬元,同比增長12%;對7起案件按照法定最高限處以罰款,同比增長75%;對69名“董監高”人員實施市場禁入,同比增長9.5%。二是在責任追究方面,有35起案件在處罰上市公司及其責任人員的同時,還追究大股東、實控人等“首惡”組織指使責任,同比增長近60%;對39家中介機構作出行政處罰,對5家中介機構暫停業務,不斷壓實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的“看門人”責任。三是在監管協同方面,牽頭建立第三方配合造假線索通報處理機制,將金融機構、上下游客戶、第三方企業等配合造假的線索移交相關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
下一步,證監會將堅持懲防並舉、標本兼治,通過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輿情監測、投訴舉報處理等多渠道識別造假線索,特別是完善線索舉報獎勵制度,切實發揮內部“吹哨人”的作用,緊盯財務洗澡、業績變臉、異常換所等可疑跡象,提升違法違規發現能力,優化調查流程,提高處罰效率,持續鞏固並不斷強化“嚴”的氛圍。同時,將推動進一步加強民事賠償和刑事打擊,強化立體追責。
何艷春表示,上市公司是我國企業的優秀代表,實施財務造假的只是其中極少數。隨著監管執法的不斷強化,以前積累的問題正在加快暴露、出清,並且資本市場面臨的形勢仍然複雜嚴峻,外部輸入性風險加大,與內部風險因素交織疊加,個別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實控人因經營困難、退市保殼等,仍可能鋌而走險,實施財務造假。減存量、遏增量需要有一個過程,預計未來一段時期內仍有一定數量的財務造假案件,但這並不影響我國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大局,我們堅信,上市公司總體質量和投資價值將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