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芷珊)警方在今年7至9月,平均每月錄得24名大學生墮入假冒官員騙案,但於今年10月便有多達91人受騙,升幅達2.8倍,當中73人是「港漂」大學生。騙徒主要通過電話聯絡受害人,聲稱其電話卡或銀行帳戶牽涉騙案或洗黑錢活動,繼而展示相關的拘捕令或搜查令,並要求他們繳交保證金以證清白。今年11月更首次有受害人被騙到境外,一名22歲雲南來港升學的碩士生,先乘坐高鐵到廣州繳交50萬元人民幣所謂保證金,再遠赴泰國以中斷與家人的聯絡。騙徒亦藉此等手法威脅受害人的家長,以騙取更多的金錢。
商罪科反詐騙協調中心警司李蔚詩、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高級督察劉志峯今日(12日)表示,警方今年1至10月錄得36,405宗騙案,較去年同期增加2,482宗(7%),而總損失額超過70億港元,比去年同期稍微下跌約5%。
在整體騙案當中,874宗為假冒官員騙案,較去年同期增加93宗(12%),損失金額達14.2億港元,增幅高達7.5億元(113%),最大宗損失案件更高達2.6億元。騙案受害人數字方面,有283宗(32%)涉及大學生,其中約204宗(72%)涉及「港漂」大學生,而牽涉大學生受害人本年最大損失金額為570萬港元。
其中一名假冒官員騙案受害人K小姐(22歲)今日表示,今年11月15日接獲自稱香港入境處職員和內地公安的電話,聲稱其名下登記的電話卡及銀行戶口涉及內地詐騙及洗黑錢活動,於是K小姐11月25日按騙徒乘坐高鐵前往廣州,並在11月27日將現金50萬人民幣交給騙徒作「保證金」。
惟K小姐返回香港後,騙徒訛稱已經掌握K小姐的住址,為保障她的人身安全,指示她將手機留在家中,然後12月6日攜帶新手機前往泰國曼谷,其間K小姐不得與他人聯繫,亦沒有與騙徒見面,但需時刻向騙徒報告,並每隔一至兩天,更換一次酒店。騙徒亦致電K小姐的父母,訛稱K小姐被綁架,需要支付1,000萬元贖金,其父母遂報警求助。
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接獲報案後經過連番追查,成功掌握受害人在泰國的位置,並透過國際刑警通知泰國警方和中國駐泰國領事館,最終於12月7日,即接報後36小時內,在曼谷一間酒店尋獲K小姐,揭露這宗首次有香港受害人被騙到境外的詐騙案件,並協助受害人安全返回香港。
警方表示,近期亦發現騙徒越來越猖狂,不單要求受害人繳交保證金,亦會要求他們拍攝祼照或短片,檢查事主身上有否與犯案人相同的紋身,或證明事主身上沒有偷錄器,其後用來索取金錢。騙徒又或要求學生藏匿郊區,不可聯絡,以此威脅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