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日讯 晋商银行(02558) 近日发布的2025年全年业绩公告显示,2025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54.45亿元,同比减少6.0%;净利润16.63亿元,同比减少4.9%;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16.65亿元,同比减少5.1%。
2024年,晋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7.91亿元,同比减少0.2%;净利润17.50亿元,同比减少12.6%;归属于该行权益持有人净利润17.55亿元,同比减少12.4%。这是晋商银行自2019年上市以来首次出现净利润下滑。
晋商银行信用减值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1,612.2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674.8百万元减少3.7%。
截至2025年末,晋商银行资产总额、各项存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930.00亿元、3,110.54亿元、2,176.26亿元,资本充足率13.9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46%,拨备覆盖率191.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划分,晋商银行正常类贷款为204,287.0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增加15,619.8百万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93.8%;关注类贷款为9,090.4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减少90.8百万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4.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晋商银行不良贷款为4,249.0百万元,较2024年12月31日增加683.3百万元,不良贷款率为1.95%,较2024年12月31日上升0.18个百分点。
深圳商报·读创3月29日发布文章《连续两年营收净利双降!晋商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多次收监管罚单》。文章称,在业绩承压的背后,根据公开监管信息,该行在2024年至2025年间因多项业务违规被多次处罚,暴露出内控管理上的薄弱环节。
其中,2025年8月,晋商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两项明确的违规行为,被山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两项违规事实包括:该行基金销售部门负责人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便履行相关职责;在对基金销售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整后,未按规定报送相关人员的免职、任职备案材料。2024年12月,大同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利用承兑贴现虚增存款规模等行为,被大同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2024年12月,太原晋阳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向失信被执行人发放贷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罚款30万元。
此外,中国经济网发现,202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同银罚决字〔2025〕6号)显示,晋商银行大同分行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备案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市分行对晋商银行大同分行处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