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去年5月至12月期間,共接獲11名市民報案,他們俱報稱接獲一名不明來歷的男騙徒電話,對方自稱是內地執法人員,並指控這些受害人在內地從事經濟犯罪活動,並要求受害人提供個人銀行戶口資料及交出自己的資金予以調查。由於受害人擔心自己涉案,急於證明自己清白,因此配合騙徒指示。
油尖警區刑事部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陸智灝表示,騙徒取得受害人信任後,遂指示受害人前往指定地點與一名「特務調查人員」會面,並且交付現金配合調查。其中有8名受害人不虞有詐,聽從指示與一名「特務女調查人員」會面,他們共向這名女疑犯交付378萬港元現金,另外又把209萬港元資金轉入至騙徒指定的戶口。至於其餘3名受害人及時發現有詐,拒絕交付現金或轉賬,並無任何損失。案件受害人合共損失港幣587萬元,警方把案件分別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跟進。
油尖警區刑事部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包括警方「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迅速鎖定該名本地女疑犯身份。初步調查得悉她在上述11宗案件扮演特務調查人員角色,負責與受害人見面,該疑犯除了自稱是特務調查人員,亦會向受害人出示委任證及保密令,再指示受害人簽署保密令及交付現金。
至昨日(14日)上午約11時,探員持法庭手令掩至女疑犯位於黃大仙的住所把其拘捕,並檢獲一張假的中國內地公安委任證、一份假拘捕令、一部電話、一部影印機、9,000港元現金及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的衣服。被捕本地女子姓袁,20歲,報稱大學生,她已被扣留,警方正調查她是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此類假冒官員的騙案手法,騙徒一般會致電受害人,自稱是海外或內地執法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一些海外或內地的刑事案件,例如洗黑錢,從而藉詞要求受害人提供銀行戶口資料,進行銀行轉帳或交付現金,以配合有關調查證明自己無罪。過程中騙徒甚至會身穿疑似內地執法人員的制服與受害人進行視像通話,並展示偽造委任証、法庭拘捕令或保密令以加強說明力,同時威脅受害人配合調查和保密。
當受害人被騙去所有金錢,騙徒會用另一藉口,招攬受害人成為所謂的特務人員,去協助他們調查其他案件,並要求受害人按照他們提供的影片,穿上西裝練習作為特務的一些台詞。其後會開始指派任務予受害人去調查所謂的其他「疑犯」,其實是要他們去騙其他同類案件的受害人,向其他受害人收取「証物現金」,或者比保密令予他們簽署,利用這個模式不斷騙人。
警方再次重申,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任何人提供銀行戶口密碼,進行轉賬匯款或交收現金作調查之用,更加不會在網上或電話中隨便委派任何人成為特務或警務人員,去執行所謂的任務或調查,因為他們這樣做根本沒有合法權力,而騙徒所提供的特務委任証、法庭文件、拘捕令等都是偽冒虛假。
警方發現近期類似案件當中被捕的特務,很多都是就讀本地大學的學生或內地交流生,相信騙徒是利用他們的社會經驗尚淺,不了解法律及執法制度,以及服從性較高的特點進行行騙,故此希望市民提高警覺。市民如接獲不明人士的類似來電,不用考慮及擔心,應即時與警方聯絡。市民可以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或下載警方防騙視伏器App,甚至致電或直接前往就近警署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