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地產代理及另一間地產代理公司兩名董事,分別行賄受賄共32,500元以洩露逾1 000項「放盤客」資料,用作兜售地產代理服務。3名被告今日(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個月至10個月。
江家成,27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地產代理,被判囚10個月。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即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及一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
唐稀爾,31歲;及周霆鋒,42歲,同為嘉誠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嘉誠地產)董事兼股東,分別被判入獄5個月及6個月。二人早前承認上述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暫委裁判官李卓慧判刑時指各被告有預謀犯案,江家成身為美聯物業地產代理,濫用職權取得公司資料再洩露予唐稀爾及周霆鋒等人,令嘉誠地產從中得益,案情嚴重,必須判處監禁刑罰。
案發時,江家成任職美聯物業沙田一間分行,唐稀爾和周霆鋒則是嘉誠地產的董事兼股東,在大埔區及附近區域提供地產代理服務。美聯物業禁止其地產代理洩露機密客戶資料,亦不允許他們就有關美聯物業的業務收受任何利益。
案情透露,江家成於2022年5月至10月期間,從唐稀爾和周霆鋒等人收取賄款共32,500元,以協助他們檢索美聯物業資料庫內的「放盤客」資料,包括其姓氏、電話及樓盤地址。
於半年案發期間,江家成向唐稀爾和周霆鋒等人洩露逾1 000項美聯物業「放盤客」資料,以便嘉誠地產向該等「放盤客」兜售地產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