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日(15日)回答記者問時表示,關於國安法案件陪審團制度問題,「香港作為普通法地區,總觀所有普通法地區(審訊)也不是一定有陪審團,甚至有地區在特別情况下,都可以唔用陪審團,例如英國,有法律條文列明容許在某些情况下無陪審團。」第二方面則是從人的角度問題,李桂華指「陪審團又好、法官又好,其實要去判一個罪成的話,都係睇一樣嘢,就是證據,如果你問我陪審團與法官的分別,法官是一個好專業的人,一向處理法律問題。」
被問會否憂慮外國會有另一波制裁時,李桂華表示:「這個問題我絕對答唔到,應該問制裁方,但我可以答你,我們每一個負責查案、檢控、審訊的,全部都是意志非常堅定,不會恐懼這些問題。」至於針對《蘋果日報》相關案件是否完結或會否有進一步檢控;李桂華表示,法律程序尚未完全結束,包括被告有上訴權,部分沒收程序仍在進行中,暫無法透露更多檢控計劃。
有記者問判決會否影響新聞自由問題,李桂華反問:「你覺得黎智英的行為,是否與新聞自由有關係?他似乎是製造新聞去推動一些政治目的,這是明顯不容許的...」他強調,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列明保障新聞自由,相關權利依據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落實,屬於非常高的國際標準,但「自由並非絕對,若牽涉國家安全,則必須受到相應制約,希望大家明白這一點。」他重申,黎智英案件的公正裁決,不僅是對反中亂港勢力的沉重打擊,更為社會劃定清晰的法律紅線,堅定捍衛國家安全與香港的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