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68歲本地男子於8月28日被警方以「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及「使用一輛座椅安全帶有缺陷的車輛」拘捕並成功檢控。
該名男子於9月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相關控罪,被法庭判處即時入獄4星期、停牌3個月及罰款3000元。
案情顯示,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油尖警區人員及輔警人員當日喬裝乘客,由尖沙咀區乘的士前往油麻地一文化區,該名被捕男子沒有按計程錶收費,最後收取較原定車資高出3倍的款項。
警方非常重視的士「濫收車資」的案件,並提醒市民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將會在國慶黃金周期間繼續進行一連串交通執法行動,打擊有關的士違法行為,以保障市民及遊客的權益。市民及遊客如發現任何有關的士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