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今天(6月5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推动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提供产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分娩镇痛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舒适化水平。提出到2025年底,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到2027年,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
《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2018年,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的意见》,要求扩大麻醉医疗服务领域,创新推广镇痛服务,满足麻醉医疗服务新需求。同年,我委在全国30个省份912家试点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2年,我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在覆盖全国所有省份的1015家医院组织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加强椎管内分娩镇痛。2023年,我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推广普及分娩镇痛等疼痛管理模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强麻醉镇痛服务,巩固分娩镇痛试点工作成效,提高分娩镇痛综合管理和诊疗服务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推动综合医院、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提供产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分娩镇痛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舒适化水平。提出到2025年底,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到2027年,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
二、医疗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哪些工作?
一是落实分娩镇痛技术基本要求。加强分娩镇痛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药品配置,强化分娩镇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养。要建立产科与麻醉科协作机制、完善分娩镇痛服务流程。二是规范开展分娩镇痛服务。加强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产科、麻醉科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紧急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规范应用分娩镇痛技术。强化分娩镇痛技术人员培训,并发挥医联体牵头医疗机构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成员单位分娩镇痛技术水平。三是加强分娩镇痛支持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产科、麻醉专业住院医师分娩镇痛技术的培养。定期组织医联体内分娩镇痛技术培训,支持分娩镇痛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培训和进修。加强分娩镇痛保障,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业务考核上对于分娩镇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三、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哪些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疾控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娩镇痛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强化对医疗机构分娩镇痛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安全。定期组织培训、指导并开展评估。做好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
新闻链接:关于全面推进分娩镇痛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