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想於今年12月7日的立法會選舉中行使投票,就必須於6月2日或之前提交資料登記成為選民。選舉事務處今日(5月20日)提醒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如尚未登記為地方選區、功能界別及/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民/投票人,盡早於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提交登記申請,其登記資料方可被納入今年發表的正式選民/投票人登記冊。
選舉事務處指,凡持有身分證明文件、在今年9月25日或之前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符合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已登記的選民/投票人無須重新登記,但假如其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有任何變更,則同樣應於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更改資料申請。
選舉事務處又鼓勵合資格人士透過「智方便」提交地方選區選民新登記或更新選民登記資料申請。他們亦可透過「智方便」提供/更新其流動電話號碼和電郵地址,以及查閱他們的選民登記狀況。
市民亦可採用指定表格提交申請。申請登記為選民及更新登記資料的指定表格可於選民登記網站(vr.gov.hk)下載,或於各區民政事務處、公共屋邨辦事處和選舉事務處索取。
選舉事務處再次呼籲已登記選民如收到該處發出的查訊信件(信封面印有「須立刻處理 與投票權攸關」的紅色字句),務必於法定限期6月2日或之前透過掃描信件上的二維碼登入選民登記網站,或以電郵、郵寄或傳真等方式回覆,以保留他們的選民身分。選舉事務處亦會根據選民提供的其他通訊資料,透過電話、手機短訊、電郵或傳真,聯絡受查訊的選民,提醒他們盡快回覆。
如有查詢,可登入選民登記網站(vr.gov.hk)或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