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被罚款0.5万元 。同时,张羽(时任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金罚决字〔2025〕36号
被处罚当事人
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0.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年4月2日(按照决定书落款填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金罚决字〔2025〕37号
被处罚当事人
张羽(时任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年4月2日